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申请中的重要文件,被认为是离婚协议的关键部分。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夫妻双方都要签字的,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可以进行离婚手续。但是,出现单方去拿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问题。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如果一方没有签署,那么该离婚协议就不能成立。而如果双方都已签署,一方可以独自去领取离婚协议书。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正式签署并且法院已经受理,那么双方就不需要再通知对方领取离婚协议书了。这时,任何一方都可以独自去法院拿取文件。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还没有正式签署,那么双方在没有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去拿文件是不合适的。这可能会引起对方的反感,甚至会导致之后的争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还是尽量协商一致,一起去领取离婚协议书。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在签署前,最好还是由双方一起去领取,以表明彼此的尊重和信任。这能够为之后的离婚手续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