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一方与另一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自己的私章的一份文件。如果另一方同意,则离婚协议书成为双方最终离婚意向的书面证明,也是离婚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如果有债务,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应该写得非常清晰。一般而言,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 债务明细:详细列出离婚双方目前所有的负债情况,包括债务的种类、金额、来源等。如还有未清偿的债务,应当说明清楚,包括欠款人(方)、债权人(方)、欠款时间等,以便后续分理财产时更加明确。
2. 债务承担: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债务,一般分配清晰的,应当按照责任划分或采取等比例分配的方式进行,一方承担部分债务或全部债务,或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或者寻求协商解决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注重合理性,以便两个人都能够满意。
3. 限制债务: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要禁止另外一方在未来负担任何新债务,或限制不能再借钱,是否有上述限制,应当明确写明,以免阻碍另一方的正当权益。
4. 债务偿还:如果债务双方有部分共同负责交付,则应当特别注明债务的偿付方式,如月还款数额,由哪个方面承担,对于款项的支付日,也应该写在离婚协议书之中。
总之,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尽量详细地描述财产和债务的情形,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和指导双方分配好这些财产和债务。双方在签字之前应互相确认和阅读,并充分了解协议文件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协议最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