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的重要文件,要生效必须有特定的手续和盖章。
首先,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当在协议书正文部分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其次,为了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还需要在协议的最后一页签署并盖章,作为确认协议的最后一步。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一定的程序。一方提交离婚协议书时,部门应当将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交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备案。如果协议内容真实无误,属于双方真实意愿,而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协议书将正式生效。
最后,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可以在协议书签署与盖章后,将协议书提交给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既可以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还能增加协议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
总之,在离婚协议上要盖什么章生效,除了双方签字以外,一定要注意在协议的最后一页盖章,最好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最大化地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