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实际上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纠纷解决的过程中达成了一致的离婚协议,避免了长期、恶性的诉讼过程,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代价解决了离婚事宜。相比较其他离婚方式,协议离婚通常会更加顺畅和快捷,但是是否当时就能办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协议离婚确实是能够当时办理的,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就可以办理手续。这样一来,当事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就离婚完毕,避免了长时间的等待和心理负担。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协议离婚正在进行的过程很可能会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例如,有些案件需要进行资产分割,夫妻双方对于某些财产的分配可能存在争议,需要进行谈判、协商,这会较大地影响到办理手续的速度。又例如,有的夫妻之间相处时间较短,很多家庭问题还没来得及解决,如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时,就需要时间去达成协议。
总而言之,协议离婚在时间、事项上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但具体能否当时办理还须因情况而定。若夫妻双方能够理性、公正地协商达成一致,申请离婚时的证明材料齐全,办理手续的速度也较快,那么就可以当时办理。如果出现问题无法在当场解决,就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并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