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任何一个贪污腐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挪用公款执纪者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或用于个人目的,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挪用公款是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其罪行主要被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违反职务责任: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和纪律。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违背职责,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职责规定,也对公职人员的职业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2.犯罪行为:挪用公款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应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刑事拘留、褫夺政治权利、罚款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执纪者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此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对于减少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共领域秩序和规矩,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