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协议书,用于确认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写两份,一份由离婚双方签署,一份则由律师或公证员监督并签署。下面详细介绍如何写两份离婚协议书。
第一份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离婚事由:列明离婚的原因和过程。
2.离婚财产分割:按照双方婚姻期间获取的财产,进行合理、公正的分割。
3.离婚赡养问题:由儿童或者老年人需要赡养的一方,按照实际情况协商并确定赡养费用、方式等问题。
4.离婚抚养问题:由未成年子女父母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协议确定子女在不同时间段在双方家庭居住的期限、方式。
5.离婚费用承担问题:离婚双方的离婚费用、住房租金等支出的归属责任。
第二份离婚协议书则由律师或公证员进行审核,内容应当与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保持一致。律师或公证员应当确认离婚双方的真实意图,并帮忙修订和完善离婚协议书。
在两份离婚协议书的编写过程中,离婚双方应尽可能协商和达成一致意见,使协议书符合双方的利益和期望。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赡养和抚养子女等涉及到财产分配和后续生活照顾的问题上,双方应慎重考虑,秉承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总之,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生活的重要依据,尽可能的保障双方的公正和合理分配财产、分担责任和义务。如果需要写两份离婚协议书,那么要注意内容的一致性和律师或公证员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