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后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在离婚协议书达成后,为了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进行公证。
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它主要是由公证员对涉及法律事实或行为的文书、证明、声明等文件或行为证人作出的证明。公证的作用是保障法律事实或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流程如下:
1. 签订协议书:离婚双方在协商达成具体的离婚协议后,需将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表述,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2. 准备材料:在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前,需要准备完备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委托公证处:双方前往当地公证处,将离婚协议书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公证员。
4. 确认真实性:公证员会核对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验。
5. 进行公证:在确认离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后,公证员会将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开具公证证书。
离婚协议书公证的作用是保障离婚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性。一旦离婚协议书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就证明了离婚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共识,同时也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因此,为了避免一些纠纷和法律瓶颈的发生,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