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农村宅基地是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分配给农村居民的土地,居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和耕种。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宅基地的补偿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过去,宅基地的补偿方式主要是使用权补偿,即村委会或代表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交给居民,并向居民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此外,还有一种方式是以志愿者的形式实行补偿,即由与该农户有关的村干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合作社员、家庭成员等志愿提供劳动,为该农户建房,同时,该农户也要为这些志愿者提供相应的食宿等补贴。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宅基地的补偿方式也逐渐多样化和完善化,例如近年来提出了依法建设宅基地和宅基地外延扩展的概念,将土地或楼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纳入交易范围,使得宅基地的市场化、产权化、商业化程度逐渐提高,人们可以通过购买宅基地或房屋的方式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宅基地的补偿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完善,我们应该根据时代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来创新和完善宅基地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