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一种协议书,他们依据自己的意愿和情况,制定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加以签署和认可,作为自己离婚时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通常需要双方自行草拟,内容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可和签字确认。那么,离婚协议书写得能够行得通吗?我们来看看以下的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协议将不合法,不能执行。因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充分考虑双方的感受、利益和权益,须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对双方发挥作用。
其次,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内容方面严格规范。写的内容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教育、财产赔偿等一系列事项,而这些事项均有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因此,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司法机关在执行程序中很可能不予支持或索赔。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被公证。公证是为协议书提供证明的一个重要程序。离婚协议书在公证之后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可以归入离婚判决后的执行程序中,实现协议的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得到双方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公证具备有效性。这样,离婚协议书才能写得能行得通,实现离婚协议文件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