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违建属于城乡规划和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其管辖单位主要由以下几种:
1. 村委会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村庄中具有重要的组织和管理作用。村委会是农村宅基地违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可以通过运用村规民约等手段,对违规建设进行控制。
2. 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是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负责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环保等管理工作。对于一些严重的、影响重大的农村宅基地违建行为,乡镇政府可以通过对干部进行批评、公示、问责等形式进行管理。
3. 县级政府
县级政府是县一级的行政机关,对于一些已经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宅基地违建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管理和处理,并且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究责任。
4. 城市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是政府的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的市容、环境、交通等管理工作。在农村市场中,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建设进行拆除、整治等管理。
总之,对于农村宅基地违建行为,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和整治,维护农村正常的城乡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