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一项法律文书,是对离婚各方的约定和协商的书面表达。在法律程序中,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判决及相关后续诉讼的结果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离婚协议书在法院中是必须可以拿到的。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在法院中取得:
1. 司法会议记录:经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可提交给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庭备案,备案后生成司法会议记录,并发给离婚双方,这个记录上会记载协议书的具体内容。
2. 律师介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律师可以出具代理委托书并负责起草离婚协议书。通过律师委托代理的方式协商的协议,在法院中同样可以取得。
3. 向法院提交协议书:离婚双方可以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共同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向法院提交并请求法院进行审查。在法院确认协议书后,会下发裁定书并予以执行,同时也会将协议书送达给当事人。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法院中是可以拿到并起到法律效力的。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协议书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与对方协商妥当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提供,以避免对后续离婚程序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