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其中包含了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的约定。在离婚协议中,一般会涉及到房产的产权问题。但是,对于离婚协议中规定将房屋过户一事却没有完成的情况,若双方没有在协议上约定具体时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可理解为履行一项义务的适当期限应为六个月。逾期未行,应视为违约。
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要求将房产过户,但是协议签订后并未完成,那么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查封这套房产的,比如说法院判决查封、债权人申请查封等情况。
首先,如果有法院裁定或调解书支持查封,则有法律依据查封房产。如果离婚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房屋过户的时间和方式,但是双方约定将房产过户,那么当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对方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查封来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未过户,在还清贷款前银行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银行有权限在贷款还清前对该房屋进行查封,保护银行权益。
最后,如果出现债权人申请查封,则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查封房产,查封期限一般为一年。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应当积极面对问题,尽快解决协议履行问题,避免影响日后的生活。
总之,在未完成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房屋过户手续时,对方如果出现不良信用行为,不是没有可能被法院查封的。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当注意详细约定房屋过户的时间、方式、条件等具体情况,以免引发纠纷。对于本人名下的财产,一定要有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