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抚养权理论是指对于离婚夫妻所生子女的监护、抚养与教育权问题进行的研究和探讨。该理论主要涉及到的是离婚夫妻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包括监护权、抚养权、探视权等,以及法律上如何对这些权利进行保障和维护。
外国抚养权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子女的最佳利益应该是决定监护、抚养、教育权的关键因素。各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子女的最佳利益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大多数都将子女身心健康、安全、幸福等方面纳入考虑范围。
在离婚案件中,外国抚养权理论强调了父母之间的协商和妥善处理问题的重要性。如果父母无法就抚养权达成共识,则法院将依据子女最佳利益作出决定。在决策中,法院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父母各自的经济情况、抚养孩子的能力、子女与父母的情感关系等来做出决策。
此外,外国抚养权理论还强调了对于非婚生子女、异地或跨国婚姻等问题的考虑。对于这些情况,需要更加关注子女的最佳利益,以及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和处理方式。
总之,外国抚养权理论是对离婚夫妻子女的抚养、监护与教育问题进行研究的一套理论框架。其核心思想是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并在法律层面对其作出保障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