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双方根据婚姻家庭财产、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方面达成协议的文书。其中,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到夫妻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必须要具备以下几项要素,才能够成为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首先是双方自愿达成。双方离婚协议书应当是经过自愿达成的,不得存在一方被强迫或是被威胁的情况。只有在双方都经过深思熟虑后,达成了自愿离婚的协议,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是具备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法律效力,才能够真正发挥约束作用。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法律有关规定,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同时也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约定。
第三是具备明确的约定内容。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明确的约定内容,其中包括财产的划分、子女的抚养、赡养协议等方面。在具体的约定内容中,各项责任、义务、权利应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漏洞或是模糊语言。只有在双方的约定具备明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是经过公证认证。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认证,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有经过公证认证的离婚协议书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双方才能够在协议书约定的各项内容上得到有效的保障。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具备以上要素,才能够成为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在制作协议书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需特别注意,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任何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