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建设或改造过程中,为了满足拆迁人员的居住需求而免费提供的房子。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补偿费和房屋补偿费等费用全部付给了拆迁人员,因此拆迁安置房不能转手出售,也不能进行商业用途。
但是,拆迁安置房确实存在转让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拆迁安置房继承和赠与
如果拆迁人员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使用拆迁安置房,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房屋进行继承和赠与。此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继承人或赠与人必须是已经拥有合法住房的人,不能是单身、未婚或者新婚的人。
- 继承人或赠与人必须住户所在地的本地常住人口。
- 继承人或赠与人需要按照政策进行相关手续申请,包括去拆迁办申报继承或赠与的意愿,然后进行房屋的过户。
2. 拆迁安置房二次装修和出租
虽然不能出售或转让,但拆迁安置房也可以二次装修和出租。不过由于政策规定,房屋出租价格需要按照当地政府明确的标准进行,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同时,二次装修也需要经过政府审核,不能进行过度豪华的装修。
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二次装修和出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避免私自改变房屋的功能和结构,尽量保持原样。
- 二次装修需要重新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装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 出租时需要先向当地拆迁办报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合法出租。
总之,虽然拆迁安置房不能转售,但还是存在继承、赠与、二次装修和出租等情况。在进行这些操作时,需要严格遵守政策,避免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