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村宅基地是指由农民所有并使用的土地,作为农户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基本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民在农村宅基地上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但必须依法依规使用,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出租。
申请哈尔滨农村宅基地的程序如下:
1. 条件符合
农户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持有者,且家庭人口没有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小于规定标准。
2. 填写申请
农民需要到当地的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填写《农村集体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和《农村集体建房宅基地初始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家庭人口状况证明等。
3. 审查审核
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核,核实农民的资格和申请所需信息的真实性,如果符合条件,会颁发《农村宅基地证》,凭借该证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自主建房。
4. 办理手续
农民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房规划和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建造,达到相关建筑要求后,再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总的来说,申请哈尔滨农村宅基地的过程并不复杂,但要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并经审查审核后才能获得农村宅基地证,从而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全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