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便利,将公共财产或公共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也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法律,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是犯罪行为之一,其刑罚要严厉得多。
挪用公款会判决退还吗?答案是肯定的。在我国的刑法中,贪污罪的处罚不仅仅是要求犯罪者要受到监禁的惩罚,同时也要求其退还挪用的公款。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利益,所以必须通过强制退还方式加以恢复。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有贪污罪的被告人,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必须追缴其挪用的公款、物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追缴的方式可以是判决其全部或部分退赔挪用的公款,或强制罚款相应金额等。这些都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让犯罪者对其所犯错误付出代价,同时保护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利益。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刑罚不仅包括监禁等处罚,也包括要求退还被挪用的公款或物品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一措施不仅可以遏制犯罪者的犯罪行为,也可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还被普遍认为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武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