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安置补偿费应当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房屋补偿金、过渡期租金和搬迁补贴。
房屋补偿金:是指拆迁房屋原价值或评估价值和补偿标准的乘积。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由上级部门审核确认。
过渡期租金:是指拆迁户在搬迁前的一段时间内,在被安置房屋外租赁住房的房租费用。过渡期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地政府规定,一般不超过2年。
搬迁补贴:是指为方便拆迁户搬迁而发给的一定数额的费用,可以用于购置新家具、家电等物品。
总体来说,浙江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数额还是与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有关,因此各地的补偿费用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拆迁安置补偿费会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并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具体数额因地而异,需要关注当地政策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