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轮流抚养子女的离婚协议书
甲方:(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双方自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信息及抚养情况
甲方和乙方共同育有一子/女(详见附表),协议中将其命名为“子女”。 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工作需要和父母一同完成,双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轮流抚养子女,每次抚养时间为三个月,每年抚养时间各半。
第二条:抚养方式
1.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子女的抚养计划,并在每次轮流抚养前互相确认。
2. 抚养期间,甲乙双方应该负责子女的主要生活和教育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健康饮食,保证睡眠质量,培养子女的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方面的素质。
3. 抚养期间,父母必须是子女的爱护和引导者,不能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虐待或者忽视,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子女教育
1. 子女的教育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大专及各种培训等教育。
2. 父母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教育计划,并在互相协商后进行实施。
3. 父母应该定期关注子女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共同营造“爱好学习,读万卷书”的家庭氛围。
第四条:医疗保健
1. 甲乙双方应该购买儿童医疗保险,保障子女的身体健康和医疗治疗。
2. 子女因病需要看病或者住院治疗时,甲乙双方要相互协作,尽快妥善安排医疗保健。
第五条:经济责任
1. 抚养期间,父亲或母亲外出工作,由另外一方照顾子女,生活必需品及其他开销由照顾方承担。
2. 子女各项费用的支付,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具体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医疗保健、教育、交通和住宿等。
第六条:互信合作
1. 甲乙双方必须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避免将个人感情因素带到子女的抚养过程中。
2. 在子女的抚养过程中,父母应该彼此支持,避免互相产生矛盾和纠纷,对于有争议的事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3. 父母可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沟通,并定期约定亲自见面,共同参与子女的成长。
第七条:协议效力
1. 本协议涉及到的所有问题,双方父母在签署本协议前都已经认真沟通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2. 本协议签署后生效,签署双方父母应该严格遵守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3.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有必要修改协议内容,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同意,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修改。
本协议自双方父母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 方:(签名) 乙 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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