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制定并且双方已经签字,通常来说,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也可以依据协议书做出离婚判决。但是,如果对方拒绝签署协议书,就会对离婚程序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基于自愿原则,但是如果对方毫无理由地拒绝签署,那么他或她就在拖延离婚进程、侵害自己和对方权益的边缘上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采用以下的一些应对措施:
1.再次向对方解释协议书内容和重要性,以及不签署协议书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2.找出对方不签署的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有可能是协议书中有某些条款对对方不太合适,需要重新调整。
3.协商迫不得已,可以请一个中立第三方,如亲友,居委会,律师等,旁证目前的协议书内容。同时,可以考虑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签署。
4.无法协商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通过法院,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法院强制对方签署协议书。
综上所述,如果对方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认真分析原因,进行合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避免在情感上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