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后通知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程序简单、费用较低、处理速度快,因此被越来越多的夫妻所接受。协议离婚需要带以下手续:
1、双方离婚协议书: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离婚原因、离婚方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协议书必须真实反映夫妻双方实际意愿,且双方必须签署并在市民政局备案。
2、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双方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此外,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和居留证等证件。
3、结婚证:离婚双方必须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财产证明:如夫妻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监护人协议书、孩子监护权协议书、财产证明等相关文件。
5、财产清单: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因此,离婚当事人需要按照自己拥有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并对财产进行评估和分配。
6、其他证明材料:离婚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双方必须确保签署离婚协议过程中不受任何强迫、欺诈、威胁等不正当行为的影响,否则签署的离婚协议将无效。此外,夫妻双方必须尽可能达成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