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指居民因为政府征收、市政建设等原因被强制迁出原居住地并签定的一份法律文件。协议书签字后居民会得到一笔安置补偿费用,并且暂无法返乡。但如果居民签字后,协议书中有关于安置条件、赔偿金额不够高等重要条款出现争议,他们就很有可能想反悔。
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居民因签字太匆忙、要求太低或其他原因导致迁走后生活不如意,生活质量下降,与原生活完全不相同。因此很多人会有反悔的想法。但是,一旦签署了协议书,基本上是无法反悔的。
首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署的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要反悔,必须证明签署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达成协议时存在重大缺陷等特殊情况。但这样的情况非常特殊,属于极少数。因此要反悔是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的。
其次,拆迁协议书经过了居民、政府以及法律部门的多次审查,在被签署之前,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经过了法律程序的审批。签署协议后,居民必须按照协议书规定的方式,正确安置自己。如果想要反悔,除非可以证明违反协议的是政府部门,否则反悔的可能性很小。
综上所述,签署了拆迁协议书后想要反悔,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签署协议书前,居民应该仔细斟酌,审慎决定。如果不理解协议书的条款,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向政府部门咨询来辅助判断。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做出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