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离婚程序中,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证明文件之一。因为它不仅记录了离婚申请人的双方协议离婚的意愿,还会对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具体约定。因此,在离婚申请中,先离婚再交离婚协议是完全可以的。
具体来说,离婚过程中,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也可以在离婚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且应在离婚申请书上加盖双方签字、日期、公章等信息,以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离婚协议还应附上离婚证明、产权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离婚协议的签署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例如需要有两个以上的亲友或者公证机构证明签署双方没有家庭暴力情况,并且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从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先离婚再交离婚协议是完全可行的,但是离婚协议的具体签署还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