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威胁出挪用公款肯定不是合法行为,因为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
首先,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其他公共职务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将公共财产盗用或侵占、转移、挪借、挪用等非法手段,用于个人或他人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其次,如果被人威胁出挪用公款,那么这种威胁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威胁他人财产安全是违法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被人威胁后出资挪用公款,除了挪用公款的罪名之外,还涉嫌参与敲诈勒索罪。一旦被定罪,就会面临刑事处罚,包括被拘留、被罚款、被判刑等。
此外,如果被人威胁出挪用公款,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只有及时报告,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及时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
最后,作为一位公共职务人员,要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品德素质,严格履行职责,杜绝挪用公款等不良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