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犯罪范畴,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公款挪为个人或其他用途的行为。具体量刑根据挪用公款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若挪用公款数额为161万元,则其属于较大数额,情节较为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考虑到此案数额略少于200万元,但较为严重,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判决结果还与被告人的立功表现和悔罪态度等因素有关。若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认罪认罚,有可能减轻处罚。反之,若被告人狡辩抗拒,影响司法公正,可能使刑期加重。
因此,挪用公款161万元的罪犯将会被判处不能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同时,建议未来相关部门加强预防措施,避免类似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