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会发现,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所有权归居民所有。
换言之,居民所得的房产虽然归其所有,但是实际上居民无法对房产进行买卖、租赁等操作,也无法以其为抵押物。的确,这种安置房的归属问题,让居民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产权的实质意义。
但是,归居民所有的所有权可以让他们保障居住权利,并且可以进行相应的改造、装修等。同时,在居民的使用过程中,规划部门也会对拆迁安置房进行约束和管理,加强对房屋的维护和修缮。
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过程中,居民是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特别是关于转让、抵押等方面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将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因此,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虽然归于居民,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限制和约束。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问题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更多的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