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公平,如果协议中存在无理要求,那么该要求是否生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如果一方被迫签订协议,或在签订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而达成的协议,则该协议无效。此外,如果协议中的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条款无效。
其次,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无理要求,如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要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不合理或不公正,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途径予以撤销或修订。比如,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对财产分割不公平的要求,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改正,让财产分割更加公平合理;如果协议中规定了对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的不合理要求,可以申请立案审查,让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最后,离婚协议并非一定要包括所有事项,如果双方在某些方面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在协议中留出空白或省略该事项,等到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补充协议。
总之,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自身利益和前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感情左右,达成合理公正的协议,如果发现协议中存在无理要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