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契税的减免政策一般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具体执行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根据购房合同签订的房屋买卖价格计算得出的。新版《契税法》中规定,契税征收标准为买卖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以金额较高的为准。具体的减免政策包括:
1.减免房屋买卖契税
在某些地方,拆迁安置房购房人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房屋买卖契税的政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免征或减征的房屋买卖契税比例可能为10%、5%或3%等比例。
2.减免首套房契税
对于符合首套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房屋买卖契税的优惠政策。例如,某些地区针对首套房购买者可以享受减免3%的优惠政策。
3.减免印花税
某些地方的拆迁安置房购房人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例如,北京市对于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契税,印花税的征收标准为契税的20%,而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契税,则可以减免印花税的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减免政策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执行,而且优惠力度和政策变更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购房人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避免因为政策变更而导致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