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患有慢性肝炎,则可能影响到抚养权的判断。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患有慢性肝炎并不会对抚养权的判断造成决定性影响。法律对于抚养权的判断是多方面的,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爱护能力、对孩子的关心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而患有慢性肝炎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如果患有慢性肝炎的一方的病情不严重,或者通过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不会影响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该方仍然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如果患有慢性肝炎的一方无法照顾孩子,也不代表另一方就可以获得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并审慎判断哪方对孩子的抚养更为适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事宜,但是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
总之,在判断抚养权时,患有慢性肝炎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不会对抚养权的判断造成决定性影响,法院会考虑多重因素,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