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固定住所,是农村居民的根本财产和家庭生产生活的基地。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一个农村宅基地同时被两个儿子继承,就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的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权范畴,而在法定继承权之外,也可以通过遗嘱来确定宅基地的继承人。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两个儿子之间的继承问题上,家庭可以根据情况制定遗嘱,明确宅基地的继承人。
其次,如果没有遗嘱,宅基地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权的规定进行处理。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宅基地应该由长子或长女继承。如果没有长子或长女,那么应该由次长子或次长女继承。如果两个儿子都没有以上条件,那么宅基地应该平分。
最后,如果两个儿子都具备继承资格,那么可以考虑将宅基地分割成两份,每个儿子都分得一份。当然,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到宅基地的状况、用途,以及两个儿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并通过合理的分割方案来保证两个儿子的公平继承权。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两个儿子之间的继承问题上,可以通过遗嘱、法定继承权和分割等方式来解决,但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并且尽可能地保证两个儿子的公平继承权。同时,也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确立宅基地的继承人,避免出现争执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