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 是农民用于居住、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是十分珍贵的,可以用于养老,也可以用来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还可以为下一代留下一块稳定的生活基础。
从法律上来讲,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它的所有人(农民), 它不是农村的集体土地,也不是国有土地,所以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都归农民所有。在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农户可以在宅基地上合法建造合理规模的住房和其他附属设施 ,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但要注意,这里的建造房屋是指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房屋,而非随意建造乱搭乱建。
需要补充的是,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都归农民所有, 但是农民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才可以获得建设用地批准。因为宅基地是用来生产生活的, 所以建造住房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相关要求。同时,这个房屋也应该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高度、距离等要求, 不得违反有关的土地和城建法律、法规和政策。
总之,农村宅基地可以修建房屋,但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相关要求,规范合理地建造住房和其他附属设施。只有用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做法, 才能保障农民自身外延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