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个人或家庭在村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承包、使用、住宅建筑所在的土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土地中划拨给农民的,用于居住、生产和生活等必需用地的土地。
临沂市沂水县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也是要参考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按照山东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应当根据家庭人口数和经济情况,逐级确定,不得超过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土地的10%。在面积方面,每户农民家庭的宅基地应当不少于1200平方米,并根据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工作和生活需要适当扩大。如果面积不够,可以进行集体土地流转,从而扩大宅基地的面积。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因此,在了解当地政策后,农民建房时应遵循地方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
总之,临沂沂水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具体视家庭人口和经济情况而定。有关当地的政策规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说明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