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般不作为商品房出售,因为它的用途和性质与商品房不同。
首先,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农村居民在农村土地上居住、生产的基础。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得出售或者转让,只能够进行承包或者使用权转让。这是因为宅基地属于土地资源,必须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利益,不能让宅基地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的商品,否则会导致许多问题。
其次,宅基地的用途和性质也与商品房不同。商品房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而建造的,以出售或出租为主要目的,而宅基地则是农民自建住房、进行农业生产等所必需的土地资源。宅基地用途的变更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批准,不得以出售的方式变更用途。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以各种手段侵吞宅基地,并将其改建、出售。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是违法行为,必须得到严厉打击。
总之,农村宅基地不应当作为商品房出售。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宅基地的保护和管理力度,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同时,公众也应该提高对于宅基地的认知和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