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对象通常是指因为政府的城市更新、重建、扩建等公共利益需要,而需要将其原有住房、商铺、厂房等房屋拆除,并重新安置在新的位置上,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生活、经营等权利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团体个人。
拆迁安置对象的定义是相当复杂的,主要涉及到人口、住房、财产、劳动力等方面的因素。从人口角度来看,拆迁安置对象通常是指居民,包括家庭、老人、孩子等人口群体。从住房角度来看,拆迁安置对象一般是指因建筑物、道路、桥梁和城市配套设施等公共项目需要而被拆除或迁移的住房类型,如旧式住宅、租赁房屋、过渡性房屋等。从财产角度来看,拆迁安置对象也包括财产所有者,如房地产所有权人、商铺所有人等。从劳动力角度来看,拆迁安置对象还包括被拆迁住户的职工、企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力等。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需要采取措施确保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如公示拆迁安置方案、提供理赔、安排家属分离人员等。同时,拆迁对象也应该积极参与拆迁过程,尽可能协调解决拆迁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对于整个项目的实施也应该保持理性的态度,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