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通常情况下一旦协议签字生效便不可更改。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取消离婚协议,收回未签字的协议,以下是具体步骤:
1. 与另一方商量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和商量,以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双方的意愿。如果一方决定收回协议书,并不是另一方同意的,就需要充分沟通,寻求另一方的理解和支持。
2. 提出书面请求
如果双方同意取消协议书,需要一方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解释取消协议书的原因,并要求对方签署撤销协议书的声明或正式协议书。在请求中,应明确表示希望撤销协议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
3. 撤销签字
如果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签署,就不存在签字撤销的问题。如果一方已经签署了协议书,需要从签字处撤销。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或者重新签署协议书来撤销已经签署的协议。
4. 公证
一旦协议书被撤销,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以证明双方已经撤销协议书。公证处会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证明协议已经被正式撤销。
总之,协议书的签署是经过双方协商才得以达成的,撤销协议书同样需要双方的同意。如果一方希望撤销协议书,应该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书面声明或重新签署协议书的方式进行。最后,需要公证处的协助来证明协议已经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