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达成离婚协议后必须签署的书面协议,其具体内容需充分考虑双方离婚后的利益和权益。然而,出于某些原因,可能需要离婚协议书写得相对隐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用委婉的措辞。在写离婚协议书时,可以用委婉的措辞来表述双方协议的内容,以减少对方的伤害和矛盾。比如在谈判财产分割时,可以用“合理分配”、“双方认为比较公平”等措辞来代替具体数字和财产名目。
第二,避免过多的描述。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省略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和描述,让双方更专注于协议的核心内容。比如,在描述离婚原因时,可以用“恋爱观不同”、“性格不合”等简短的话语来表述。
第三,增加模糊性。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增加一些模糊性,让协议内容更加含糊。比如在描述子女的抚养问题时,可以用“共同负责”、“合理安排”等措辞,而不是具体规定每个人的付款金额和抚养时间。
第四,用私人的方式沟通。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很敏感,可以通过私人方式沟通,比如当面谈判或电话谈判,并且请律师作为见证人。这样可以减少纠纷和矛盾。
总之,在写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尽量以委婉,简洁,含糊为目的,以减少对方的影响。同时,还需慎重考虑如何确保双方协议能够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