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费是指政府在实施城市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拆除居民房屋或土地,为此政府依法给予其拆迁补偿的一种费用。
对于出嫁女是否有权利要求拆迁安置费,这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出嫁女是作为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住房和固定的工作收入,那么她就不应该要求拆迁安置费。因为在法律上,拆迁安置费是给予被拆迁房屋所居住的居民的,而不是给予他们家庭的个体成员的。
但是如果出嫁女是住在被拆迁房屋中的家庭成员,那么她有权要求拆迁安置费。因为根据相关法规,被拆迁居民包括家庭成员,不包括已经有固定住房的独立个体。所以,如果出嫁女作为家庭成员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中,按照规定应该给予她拆迁安置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嫁女是已经结婚并定居在其他地方的,那么她就不应该要求拆迁安置费。这是因为在法律上,拆迁安置费是为了补偿被拆迁居民因拆迁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生活困难的。如果出嫁女已经在其他地方安定生活,那么她已经有了稳定的收入和住所,不需要再次获得拆迁安置费的补偿。
总之,出嫁女要求拆迁安置费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作为独立的个体,没有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中,那么就不应该要求拆迁安置费。但如果是作为家庭成员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中,那么就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