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在农村地区实行宅基地制度,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可与集体土地经营权分离,成为农户独立的产权,用于建房、规划园地、养殖等经营活动。农村宅基地的购买规定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和《农村宅基地条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第十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或个人。个人只能在其合法占有的土地上建房。因此,农村宅基地产权属于农户个人或家庭,可以拥有并建造自己的住房。
而在《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中,宅基地不得出售、转让、抵押和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只能通过继承、赠与和宅基地需要改变用途等原因进行宅基地权属的转移。这样的规定保证了农村宅基地的稳定性和农户的宅基地权益。
因此,中山农村宅基地可以购买,但不可出售、转让和抵押。购买宅基地前需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手续,确保购买的宅基地符合法律法规,保障了买方的利益。购买宅基地还需经过乡(镇)村委员会批准,并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明确用途、面积等具体事项。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户的重要产权,可以用于住房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购买宅基地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手续,确保权益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