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份协议,包括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在中国法律中,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具有合法性,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但是为了防止后期发生争议,一些夫妻选择将离婚协议书公证。公证是在公证机关的证明下陈述事实或对事实进行认证的行为。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可以确保其真实有效,增强协议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公证还可以起到一定的法律保护作用。在未经离婚协议公证的情况下,一方可以随时改变原有的协议内容或反悔,或者协议内容存在着疑点或不合法性。而经过公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上的证明效力。一旦其中一方爱改变主意,违反公证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进行公证时,公证员还可以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对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是否合法、公正进行检查。这些审查可以避免双方因签订不当的协议而对法律义务未能履行的情况发生,确保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和子女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虽然不是必需的,但是值得推荐。它可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增强其合法性,以及提供法律保护和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