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需纳税,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等所得,均应当依照法定期间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所得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的规定,城市或农村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均应当纳税,纳税的基础多数为房产的评估价值,以此为基础征收房产税。虽然目前农村对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仍在探讨中,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造成的财产价值增值,也应当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只能用于居住和生产生活用房。因此,如果将宅基地房屋进行出租等商业用途,就可能存在违规使用宅基地的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不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而且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反土地使用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