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父母听到离婚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只有在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审批后才能生效,即需要在法院进行判决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由司法机关进行合法认可和审定,方可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经过以下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夫妻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商议出离婚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等。
其次,夫妻双方需要在律师的协助下,对协议内容进行明确逐一的书面表述,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法院,由法官审查并作出判决,确认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只有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一份离婚协议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合法文件。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只是口头上达成的协议,是不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此外,手写的离婚协议、民间调解书等也无法替代正式的离婚协议书。
因此,父母听到离婚协议只是一种口头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需要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才能成为有效协议。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或离婚协议内容未能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有权加以修改或者判决。因此,当事人离婚时应当充分重视法律程序,协商离婚内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