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拆迁安置补偿人数的规定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所制定的。该条例规定了拆迁安置补偿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等方面,保障了被拆迁居民的权益。
首先,拆迁安置补偿的对象是在城市拆迁范围内的住户。其次,拆迁安置补偿的范围包括了被拆迁的房屋、土地和附属设施等。被拆迁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式补偿,安置式补偿可以得到相应的产权或者使用权。
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包括了被拆迁房屋、土地的市场价值,以及被拆迁居民的住房补助、搬迁补助、生活困难救助、就业补助等。同时,还要给被拆迁居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文化设施、交通设施等。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补偿人数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数量。不过,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的住户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补偿和安置,保障他们的基本利益和生活质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应该充分考虑被拆迁居民的需求,与居民协商达成共识,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证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