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法律体系下,夫妻之间的协议离婚是允许的,但是这种离婚方式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首先,夫妻协议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必须是自愿且达成协议,不存在把自己的利益让与第三人的情况。此外,协议内容需合法,比如无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分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
其次,夫妻协议离婚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即是在公证机关进行证明、证实具体事项,具有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效力,可以为申请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如果夫妻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离婚也要进行公证。公证后,夫妻双方才能实行以该协议为依据的离婚程序。
最终,协议离婚需要上报民政局进行备案。备案的流程,是协议离婚的最后环节,也是协议离婚最终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只有经过民政局的备案,夫妻双方的离婚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并且才能派生出一系列的法律效力,如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总而言之,夫妻协议离婚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但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及程序。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存在分歧,或者协议内容存在法律问题,那么可能会导致协议离婚无法生效,双方依旧被视为已婚。因此,在协议离婚前,夫妻双方应该全面理解、清晰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的适用,才能使协议离婚产生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