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家庭法中,确实有规定关于子女父母抚养权的顺序。具体来说,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抚养权的顺序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儿童的母亲有抚养儿童的能力和条件,那么父亲就应该让母亲抚养儿童,即便是离婚后,也应该有尽可能多的时间和机会与母亲交往。
第二种情况是儿童的母亲没有抚养条件,但是父亲有抚养能力和条件,那么儿童就应该由父亲抚养。
第三种情况是父母都没有抚养条件,这时候儿童的抚养权应该留给其他监护人或者,如果其他监护人不存在的情况下由法律机构进行抚养。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国家庭法中有上述三种情况的规定,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家庭情况千差万别,所以每个案件都有独特的情况,这时候法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以最大程度保证儿童的福利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总之,对于儿童的抚养问题来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并且需要尽可能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实现权衡各方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