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安置房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家庭房产在离婚后进行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就会变得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然后离婚后双方的拆迁安置房应该是平分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认定、评估、分配等问题往往会存在很大的分歧。
如果离婚拆迁安置房只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那么问题就更加简单了。如果是在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规定来确定分配的具体方案。如果女方拥有了拆迁安置房,那么男方应该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最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进行财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女方如果能够证明拆迁安置房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自己的存款或者与家庭无关的财产,那么她可以要求拆迁安置房的归属权。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诸如赡养费、抚养权、财产公证等方面的问题,以避免出现财产纠纷等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离婚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夫妻双方合理协商,也需要有法律程序的支持。无论哪一方拥有安置房,都需要在法律范畴内进行分配,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