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离婚协议书公证的过程相对比较简单,但仍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 准备材料:需要变更的离婚协议书原件、离婚协议书变更协议书原件、双方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到公证处办理:双方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办理。如双方不在同一地,可到各自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
3. 双方确认:公证员会向双方确认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如有异议可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公证员会在变更离婚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并出具公证书。
4. 缴纳费用:缴纳公证费用。公证费用因地区的不同而异,可到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
总之,变更离婚协议书公证是一项信任、公正的法律程序。在办理时应注意保留好相关材料以备日后参考,并且及时了解当地的收费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