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分配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各项协议,如果双方协议中的条款需要公证,则可以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公证可以为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提供保障。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签订后,应该及时进行公证。但是如果双方未能及时公证,拖延了一段时间,那么离婚协议是否还可以进行公证呢?笔者认为,离婚协议两年后仍然可以进行公证。
首先,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对于认定某些法律事实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具有自愿性、协商性、约束力等特点,公证将可以为离婚协议的合法性进行保障。
其次,离婚协议两年后进行公证,虽然可能会出现一些困难,但不会对公证的效力产生太大的影响。例如,可能需要重新核实协议双方的身份,打印相关文件,收集证据材料等,但这些都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即使协议签订已经超过两年,仍然可以进行公证。
最后,离婚协议公证的目的在于为离婚协议提供更高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争议和纠纷,尽量保证协议双方的权益。因此,不论是在签订后立即进行公证,还是在几年后进行公证,都应该尽快进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两年后仍然可以公证。双方如有需求,应该尽快进行公证手续,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