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遵循的法律依据,它关乎双方的重要权益,因此需要慎重对待。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存在一些忌讳要特别注意,不得不避免以下三大忌:
1. 不评价对方
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评价对方,尽量不使用贬低性语言。因为评价会导致互相指责,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无法构建和谐共处的离婚协议。
2. 不瞒报财产
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自己的财产和债务,如房产、存款、投资等,不得隐瞒或遗漏,否则可能导致离婚协议无效。此外,还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财产。
3. 不违背法律法规
离婚协议书是以法律为准绳的,因此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写协议书,尊重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签署违法、不当的协议。在执行离婚协议时,应依法履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序良俗。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编写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准确、真实地记录离婚双方的权益,避免双方情绪激动和言语激烈,争取离婚后的和平解决。同时,也应理智、平衡地平分夫妻财产、债务、抚养子女等方面的问题,使双方离婚后能够顺利分手,开展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