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所有土地上,为农村居民建造住房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有关人员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1. 农村户籍户主和家庭成员:农村户籍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的自有、共有、集体所有土地上申请宅基地。家庭成员包括伯、叔、姐、妹、儿、女、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等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
2. 无房或住房不足的农民: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无房或住房不足的农民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提出申请宅基地并免费使用。
3. 离婚主妇和未婚女性:离婚主妇和未婚女性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提出申请农村宅基地。
4. 退役军人和因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退役军人和因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家提出申请农村宅基地。
5. 投资新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自然人:投资新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自然人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镇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地方,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
总之,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员需符合相关法规,而且申请过程必须经过镇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土地使用与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