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规定在离婚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文件。在协议书中,夫妻双方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婚姻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而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是离婚协议书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一般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 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如一方放弃对房子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2. 通过法律程序划分产权,例如:房屋产权证上谁的名字,由该方继续拥有。
但当一方之前已经有了一套房产后,离婚时拥有的房屋是否需要重新分配呢?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未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规定,依照我国《婚姻法》和《物权法》,房产仍属于谁的名下,就算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房产仍属于产权人的私人财产。
但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分别负有一半的所有权,分配时应按照实际情况,协商对房产进行划分。如果一方已经拥有了一套房产,离婚后可以保留该房产,其中贷款等支付由该财产所属方长期承担。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利益的平衡和保障,需要充分协商、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对于房产归属问题,夫妻双方应该认真考虑,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双方利益。